11月9日,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围绕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鼓励企业聚才用才、鼓励事业单位集聚高层次人才、全面建设创新创业友好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8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创新政策供给,全面激发创新动能,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方面,主要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园区(开发区)创新发展、加强研发机构和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健全科技人才金融支撑体系等7个方面,推出了30条具体政策。主要突破点有:一是进一步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在以往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对入选省“瞪羚”企业、省“独角兽”企业的奖励,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由20万元调高至30万元。二是更加突出推动园区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新区、各类科技园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每年对市级高新区进行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对排名1-2位、3-4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三是更加注重研发机构的运营。新增了对研发机构运营质态的绩效考评奖励,形成“不仅要建成,更要用好”的鲜明导向。
发布时间:2018-11-15 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