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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四项举措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近年来,宿迁市按照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方针,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对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贫困老人、低保户、失独老人等五类群体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及经济困难高龄老人分类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助餐便利服务、助急关爱服务、助洁安康服务及助安保险服务。

一是立足实体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养老服务企业,整合现有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源,做精做强实体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站),健全完善服务机构队伍,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化运营进程。

二是引领市场需求。立足于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引进培育专业化的市场运营主体,创新营销手段,丰富服务内容,引导社会老人亲属或自己主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挖掘社会化、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潜力,做大做优居家养老服务产业。

三是引导社会参与。按照供给侧改革思路,围绕市场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加盟合作等方式,以实体运营商为主体,整合医疗救护、康复护理、餐饮家政、心理咨询等各类社会资源,吸引各类工商、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培育居家养老新兴产业。

四是政府基本保障。立足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定位,着眼于保“基本人群、基本需求”和“不得不保、必须要保”的刚性需求,本着财力可承受、制度可持续的原则,严格界定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科学确定财政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08 来源: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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