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泰州市出台《泰州市进一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若干政策措施》,新政共分全面落实财税扶持、不断强化金融扶持、持续加大清费减负、突出重点行业纾困、优化提升服务保障等5大类22条。 按照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调整绩效考核办法、优化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设立更多面向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产品,以优惠利率提供贷款支持。 对泰州市区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国有房屋所在市(区)2022年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 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餐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管等部门评估后,具备条件的适当放开夜间非高峰期临时占道停车。 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特色(风情)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对进出南京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及中欧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全免车辆通行费。 创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试点工作。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 组建法律服务团,汇聚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免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