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融合〔2022〕4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持续加强星级上云企业建设,加快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耗能设备、通用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基础云服务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分析交易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月31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苏工服平台,www.dxplat.com)于2022年2月28日开通。请各地结合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在苏工服平台设置本地企业申报信息填报开始及截止时间。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在平台中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二)审核报送。省、市、县(市、区)各级工信部门依托苏工服平台,线上开展项目审核、评定、推荐等。 1、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报送。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要求严格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及线上报送。 2、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评定。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评定。请各地工信局于4月15日前,将经企业申报、项目评定、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评定报告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 3、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和评定。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和推荐。请各地工信局于4月30日前,将推荐的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五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信局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2、各地应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应当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全面覆盖。 3、请各地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4、省工信厅将组织对2021年评定的省星级上云企业进行抽查。 联系方式:张润 69652719,周扬,19951228325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 附件:1.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2. 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3. 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 4. 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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