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改委(局),工业园区经发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区提升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认定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必须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填报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材料,并提交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封面上按照“江苏省ΧΧ(名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类别)”的格式填报),一式三份。 2、请各地积极推荐并指导具备条件的集聚区在线自主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于2019年3月22日前正式行文报至我委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丽萍,电话:68616943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区提升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发改委 2019年1月14日
来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区提升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信息时间: 2019-1-14 来源: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